一、院校简介
2009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河北工业大学(第二批)等30所高等院校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河北省唯一具有EMBA培养资格的高等院校。
河北工业大学是河北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1904年改称直隶高等工业学校,1929年改称河北省立工业学院,1950年改名为河北工学院,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管理和应用经济学科实力雄厚。经济管理学院现有2个管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管理学和经济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管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2000年获得工商管理硕士(MBA)授予权,2005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MBA教学合格评估,2009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简称EMBA)研究生,开展EMB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
河北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道德、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掌握系统的现代管理知识、了解国际经济、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国际经营战略意识和总揽全局决策能力、适应国际竞争需要,能够引领各类企业和公共组织健康持续发展的高级领导人才。
二、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参加全国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已获研究生学历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
三、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学制两年,最长可延长至五年,每月集中学习四天(周四至周日)。
四、招生录取办法
河北工业大学EMBA全年接受预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分数符合国家要求,按照河北工业大学EMBA招生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学费标准:15万元,招生人数:60人。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根据国家、河北省财政厅、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商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EMBA学费7.5万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准执行。
(五)优秀生源奖发放以《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为准执行。生源奖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一次性发放。
对来自“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4万元、经管类3万元、其他2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2.5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5万元。
对来自“211工程”高校及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3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1.5万元、经管类1万元、其他0.5万元。
(六)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六、证书取得
在学期间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后可取得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非全日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取得河北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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