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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EMBA2017年秋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来源:EMBA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9-07 11: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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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EMBA学员:

  华中科技大学EMBA2017年秋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拟定于10月中下旬举行,为方便学员提前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此次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答辩条件

  1)学籍建立时间满2年,即2015年秋季以前(含2015年秋季)建立学籍的学员;

  2)修满32个学分且学分结构符合要求;

  3)缴齐学费;

  4)于9月20日前将本人及导师签字的“开题报告”提交至管理学院218办公室。

  2、答辩申请

  申请答辩的学员请提前到EMBA教育中心网站下载 “答辩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于10月10日前传真至027-87543354,逾期未办理者将无法参加本次答辩。

  EMBA教育中心将根据学员提交的答辩申请表,审核答辩资格后确定答辩安排,并逐一通知学员具体答辩时间。

  3、报到需携带的资料

  1)一寸免冠登记照6张(底色不限),两寸近期免冠蓝底登记照4张;

  2)加盖单位公章的“学位申请者所在单位介绍信”;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导师签字确认后的“论文定稿表”;

  5)学信网打印的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仅针对2002年及以后获得前置学历的学员)。因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系统正在升级改造,2001年以前(含2001年)获得学历的信息暂无法查询,凡2001年以前(含2001年)获取学历证书的学员须到教育部指定权威认证机构办理学历认证或到原毕业院校档案馆开具“毕业证明”,附上档案馆电话、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档案馆公章。

  注:“学位申请者所在单位介绍信”、“论文定稿表”、“开题报告模板”均可到EMBA教育中心网站进行下载。

  4、答辩前准备工作

  将导师签字确认后的“论文定稿表”交EMBA教育中心教务主管→登记个人相关信息→打印成绩单→发放答辩资料袋→在答辩秘书指导下填写资料→到研究生院办理资格审查→打印定稿论文→制作论文答辩现场演示PPT文档。

  注:凡在EMBA教育中心指定的打字社打印定稿后的送审论文7本以内(含7本)的费用均由EMBA教育中心结算,在非EMBA教育中心指定打印社打印送审论文及答辩后修改论文产生的费用由学员自理。

  5、答辩形式

  每位学员先依次针对论文的创新点及本人所做的研究结合PPT进行10~15分钟的陈述,待同组所有学员陈述完毕再依次回答答辩委员会所提出的问题,时间控制在3~5分钟。

  6、答辩后续工作

  答辩结束后,学员须完成如下后续工作方可离校:

  1)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并结合导师意见修改论文;

  2)撰写论文修订报告书;

  3)以邮件方式提交终稿论文电子版至答辩秘书;

  4)打印终稿论文;

  5)整理资料袋交答辩秘书;

  6)确认已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论文提交、论文评阅申请及答辩申请等手续。

  注:1、所有EMBA学位论文均须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要求论文整体文字复制比≤10%,且段落文字复制比≤20%),如检测不合格,将不能进行后续的学位申报,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根据研究生院学籍管理规定,2012年注册学籍的学员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2013年注册学籍的学员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依此类推,超期学籍即被注销,自动失效,无任何补救措施。

  3、院学位分会一般于答辩结束后半个月内召开,届时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将对上会学员的论文进行逐一审查,若提出修改意见,相关学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有针对性地修改,并重新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论文。

  华中科技大学EMBA教育中心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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