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MBA招生信息网
当前位置:EMBA > 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教务公告 > 正文

南京理工大学EMBA|关于2023年下半年EMBA论文提交及答辩的通知

来源:EMBA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9-25 13:18:20
收藏 分享 评论(0)

  各位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同学,现就下半年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正式提交资格

  1、开题到论文正式答辩(12月)满1年,并且通过论文预答辩;

  2、导师同意论文送审;

  3、修完培养计划全部课程并成绩及格;

  4、缴清学费。

  注: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提交论文,中心会统一复核。

  二、论文答辩时间节点

  论文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日之前

  论文答辩时间:2023年12月23-24日地址另行通知。

  三、论文提交注意事项

  1、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学位论文系统送审使用说明申请论文评审、完成匿名论文上传、导师审核通过即为提交论文成功。

  2、 请再三核对提交的论文题目,提交后论文题目不可再改,出现不一致影响学位申请的,需责任自负。

  3、学校研究生院直接在系统下载论文进行电子比对,比对通过的同学才有资格参加论文送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复制比”不能超过25%)。

  4、申请答辩同学于10月18日前点击问卷星https://www.wjx.cn/vm/mWwcPO3.aspx#填写报名信息,并加入答辩微信群(进群修改备注为:年级-姓名-专业,例:19级张三EMBA),微信群二维码待九月底公布在各年级论文QQ群,相关问题微信群内咨询。

  5、如有其他问题 请拨打025-84315998,张老师。

紫金工商教育中心

2023年9月14日

文/南京理工大学EMBA官网

文章标签:

上一篇:木有更多了

下一篇:南京理工大学EMBA2016/2017级课表(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