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EMBA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湖南大学EMBA的标识管理,提升湖南大学EMBA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湖南大学EMBA各学生组织开展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禁任何学生组织在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所禁止场所私自使用湖南大学、湖南大学EMBA相关标识。
第三条、湖南大学、湖南大学EMBA等相关标识使用时,不得擅自更改图形的比例关系和色彩,不得对标识进行添加、删减、变形、扭曲等方式的改变,标识印制使用规范、统一的字体,确保其准确性。
第四条、违反本规定且给学院或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
第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湖南大学EMBA教育管理中心。
第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湖南大学EMBA教育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