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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商学院EMBA教学相关规定

来源:EMBA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5-31 15: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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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EMBA重修、补修、缓考、缺考相关规定

  四川大学EMBA学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原则上,须与同班同学按正常教学进度修读课程。

  (一)重修、补修

  每门课缺课(包括连续和间断)1/3以上者,不得参加该门课考试,必须重修。

  上课但课程考试或考查不合格可以重修,每门课一般允许重修一次,重修考试的成绩与正常考试同样记分。

  迟到、早退或离席超过1小时(包含1小时)即算作缺勤半天。

  (二)缓考、缺考

  正常上课但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因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因工作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说明,经商学院EMBA教育中心同意后可缓考。

  经批准缓考者与重修考试同时进行,按正常考试对待。

  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缺考,成绩记为零分,须重修。

  二、EMBA作业管理规范

  作业的规范化管理需要学生和老师们的共同配合和努力,以下是作业管理的要求:

  (1)须独立并且保质保量完成作业;

  (2)须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完成作业;

  (3)将按要求命名的作业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教务信息系统;

  (4)在规定时间内,按期提交作业。逾期不交者该门课程须重修。

  (5)关于作业格式

  作业第一页左上角宋体五号标明: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学生姓名

  标题:宋体小三加粗居中;标题名称根据老师要求自拟

  正文:宋体小四,行间距1.5

  关于WORD文档命名: 姓名-课程名-课程结束时间(例:张三-营销决策-20100704)

  提示:不用写其他信息;作业格式范例(详见资料下载)。

  内容转自院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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