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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毓敏
庄毓敏
院长

教育背景1984年7月获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5年12月获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系,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0年5月获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工作经历1984-199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工作,任助教、讲师、副教授,财政教研室副主任;1995-200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金融系工作,任教授、金融教研室副主任、主任、金融系主任;2007年-2008年挂职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8-201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任副院长,全国金融硕士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2014年6月至2017年2月,任闽江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2017年2月至2017年9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正处级);

2017年8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海外学术交流经历:

1986年8月至1987年9月由国家公派前苏联莫斯科财政学院进修

2000年10月至2001年5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前往南斯拉夫黑山大学经济学院和贝尔格莱德大学经济学院访问

2001年11月前往越南财政部进行学术访问与交流学术和社会兼职第十三届北京市人大代表

第七届、第八届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常委

首都女教授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女教授协会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讲授课程货币银行学(本科生)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本科生)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硕士研究生)教学成果和荣誉2009年,国家级精品课程《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负责人

2008年,北京市教学名师

2007年,新世纪优秀人才

2007年,北京市精品课程《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负责人

2006年,主编的《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被评为教育部推荐教材,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2006年,主编的《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科研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招生简章
2年
学制
53.00万
学费
周末班 集中班
学习方式
北京
上课地点
中文
授课语言
面试+笔试
录取方式
申请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课程特色
财政金融学院金融EMBA创办于2007年,是国内首创、师资力量一流、以金融为特色的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项目,通过系统性课程教学、国内外游学参访、高品质学生活动为高级金融管理人员学习先进的金融管理理论、提升个人素质、拓展精英人脉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
1年
学制
45.80万
学费
集中班
学习方式
北京
上课地点
中文授课
授课语言
申请审核制
录取方式
申请条件
1、具有经济学、金融学以及相关学科学习基础。 2、具有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3、具有七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的在职专业人士、管理人员。
课程特色
项目每门课程独立考核,修满30学分并通过十门课程考核,符合毕业标准的学员将获得金融硕士学位。考核方式包括且不仅限于:课堂活动参与、随堂考试案例分析、小组项目PPT演示、课程结课设计、课程结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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