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说明
(1)MBA/EMBA教育中心将统一组织MBA拟录取考生选择就读地点,EMBA就读地点为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2)山东大学MBA/EMB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5)MBA/EMBA教育中心将加强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审查,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MBA/EMBA教育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