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申请条件:
面向内地学生MPA-EMBA双学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截止到2026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累计具有六年以上(含六年)工作经验,且工作经验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②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证,累计具有八年以上(含八年)工作经验。且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向国际学生MPA-EMBA双学位:
1. 申请者须为持外国因私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申请者,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且申请时须已注销中国户籍,并持有注销中国户籍的证明。
在外国出生时取得外国国籍,出生时父母均为中国公民,或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申请者:申请者父母的中国公民方,须在申请者出生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
*申请者须在申请时提交父母情况材料、申请者本人已经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国户籍注销证明。
注:申请者具有外国国籍的同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被相关部门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或不符合我校申请资格的申请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 硕士学位项目申请者, 应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026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或硕士学位(境内高校)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高校),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 截止到2026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申请者须获学士(或以上)学位,累计具有六年以上(含六年)工作经验,且工作经验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②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4. 申请者应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清华大学规章制度。
5. 汉语水平要求:能够流利使用汉语。
6. 申请者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和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和申请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申请条件),因不符合申请资格和申请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