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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EMBA关注】企业创始人可能犯的第一个错误

来源:EMBA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7-07 15: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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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BA关注:创始人在建立他们的新创企业时,必须面对各种决策:市场决策、产品决策、财务决策,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决策。他们往往忍不住想要把这些选择视为当务之急,比打造创业团队的决策更优先。这样的做法可以理解,可是却非常危险。我们的研究指出这些重大陷阱中的一项:创始人股权分割(founder equity split),也就是共同创始人在创立公司时,分配彼此所有权的方式。

  从2008年开始,我们研究了美国和加拿大超过1300家新创企业、超过3700位创始人所采用的股权分割情况。研究指出,如果创业团队没有审慎考量跟建立创业团队有关的早期决策,就算是最棒的构想也可能会不太成功。那些早期决策包括了会将所有的创始人组成胜利团队的关系、角色和奖励。

  分割创始人股权的时机和方法

  不同的团队有不同的方法来分割股权:有些团队是一开始就进行,有些则是等到彼此都更了解之后才着手。有些团队经过审慎的协商过程,有些则是迅速地公事公办。最重要的是,有些团队把股权平均分配给所有的创始人,有些团队的结论则是,真正公平的做法,是根据各个创始人的不同而进行不平均的分割。

  汽车共享公司Zipcar的共同创始人罗宾・切斯(Robin Chase)的朋友曾告诉她一个惊人故事,内容是有关创始人股权分割的协商,如何破坏了这位朋友的新创企业。罗宾很想要避免那样的后果,因此在与共同创始人第一次开会时,她就提议50/50的股权分割,而当时他们才刚开始在专业上了解彼此。他们两人很快就握手同意平均分割。罗宾松了一口气,他们避免了股权分割协商时,常会发生的高度紧张局势。

  为运动比赛场地建立智能售票系统的公司Smartix,共同创始人采用非常不同的模式来分割股权。创业团队认为,“由于情况仍然未知,而且不断变化,所以最好是延后股权分割。”当他们终于要进行股权分割时,采用了非常慎重的方式,担心如果有任何一位创始人觉得股权分割的过程不公平,可能就会产生不良效应。他们在谈话过程中,深入探究每一位创始人过去的贡献、外部的机会、个人偏好,以及预期未来会做出的贡献。最后,他们决定把股权做不平均的分割,让担任CEO的创始人所获得的股权,是最低股权共同创始人的两倍以上。

  如果共同创始人在公司成立初期就分割股权,会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包括了他们的商业策略和商业模式,他们在团队里最终的角色,每一位创始人是否会全心投入这家新创企业,还有在他们了解彼此之后会明朗化的许多未知情况。对于从来未曾共事过的共同创始人来说,事情的不确定性甚至会更高。如果回避严肃地讨论每一位创始人想要、或者应该获得哪些东西,在短期也许比较容易做到,但可能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立刻开始,还是慢慢发现?

  没过多久,Zipcar的共同创始人罗宾・切斯就对自己“迅速握手同意”的决定感到非常失望。她之前从来没跟那位共同创始人共事过,对于他们一起工作情况会有多好、谁的技能最有价值、投入公司的程度有多高,她做了一些大胆的假设。她全力以赴打造这家新创企业,拟定营运计划,走过一个又一个停车场,到处寻找她公司迫切需要的宝贵停车据点。可是她的共同创始人呢?她甚至没辞掉白天工作,最多只是从旁协助。罗宾很快便明白当时迅速同意的危险。她仓促的协议结果,导致了自己在之后的“一年半里经常焦虑烦恼”,损害了她团队的长期效能。

  我们检视创业团队花了多少时间讨论他们的股权分割,结果发现,迅速分割的团队(没有严肃地讨论个人的不确定性和预期贡献)和花更多时间更仔细讨论这些事情的团队之间,有统计上的显著差异。罗宾没有好好讨论那些事,错失了发现共同创始人想法与个性的机会,她是否喜欢目前的工作,甚至她是否愿意加入Zipcar全职工作等。在我们的资料里,我们发现,协商时间较久的团队,比较可能决定不平均的股权分割:你观察得越仔细,就越有可能发现重要的差异。

  家族的危险

  我们的资料也显示,将创始人股权妥善分配给家族成员,特别具有挑战性。彼此是亲戚的共同创始人通常都认为,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已经相当深入,所以不会有什么新发现。可是,我们在家里的表现,通常会跟我们在办公室时的行为非常不一样,而且在新创企业生活的极大压力下,也通常会有很不同的行为表现。如果你从来没有跟其他人一起创办过公司,你就有可能会对于你的亲戚在身为共同创始人时的行为感到惊讶,而且通常是带给你负面感受。简单来说,同为亲戚的创始人如果没有仔细讨论,会带来风险,不过统计上显示他们更有可能避免仔细讨论。

  股权分割是个缩影,美妙地反映了这样的现象。在我们的分析当中,我们发现,成员包括了亲戚的创业团队,在协商股权分割上所花的时间少了许多。他们也更有可能平均地分割股权。我们的研究确实指出,许多创业团队关切的是,展现表面上可以看得到的平等:每个人不仅获得相同的股权,每个人也领一样的薪水。这样的话,就没有人可以在事后说这么做“不公平”。这种逻辑经常会胜过另一种想法,后者认为“公平”的股权分割,应该要考虑到不同的创始人贡献了不同的技能,投入不同的时间在公司上,或是放弃了不同的工作机会。

  平均分割股权的团队更难获得投资

  创始人倾向于认为“我们的股权分割只是我们之间的事情,不会影响到其他任何人。”不过,创始人之间的那个“第一次交易”,可能就是未来会有哪些麻烦的第一个征兆。

  投资人对于平均分割股权的团队会有什么看法?我们的研究显示,投资人不会太高兴。就算是以统计方法控制了许多因素之后,我们的资料还是显示了同样的基本讯息:平均分割股权的公司更难募集到外面的资金,尤其是创投资金。创投家当然可以要求创始人提出不同的股权分割方式,可是这么做会引起许多冲突,升高共同创始人的混乱和流动率。由于创投家每收到一百家新创企业的申请,只会投资不到一家的超低比例,他们其实很容易找到拒绝的理由。平均分割股权会传递出令人担忧的讯号,让人质疑创业团队与其他人协商的能力,以及创业团队成员之间处理困难议题的能力。

  走“有机”路线

  罗宾・切斯痛苦学到的建议:相较于创始人通常采用的静态协议,最好采取一种“比较有机的”协议,也就是比较动态的做法。每个创始人必须通过持续参与新创企业,或是达成事先定好的阶段性目标,才能获得自己的股权,这种股票授予(vesting)的方式,是达成罗宾所提倡的动态做法的一种方法。不过,对创始人首次股权分割来说,这样的协议方式仍是例外而非常态,因为要采取这样的机制来进行那么困难的对话,还是有许多的障碍。

  基本上,这样的协议就相当于一对刚刚订婚的伴侣,努力处理婚前协议的做法一样。虽然知道结婚伴侣之间的离婚率很高,但我们没法要求我们的未婚夫/未婚妻讨论采用婚前协议。创业团队里要讨论“婚前协议”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一开始就先把协议安排好,列出未来可能发生哪些负面情况,以及避免这些负面情况的因应行动,创始人就能避免很多头痛的问题,提高新创企业成功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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