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考生如果对公布的个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成绩复查申请。我校仅接受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出的复查申请,由于疫情影响不受理现场复查。成绩属考生隐私,不接受非考生本人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针对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错误、登分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能查阅答卷原件。
考生成绩复查时间:2021年3月4日-5日8:30-16:00。
非上述时间提交的复查邮件或传真将不予受理。
申请方式:考生需下载成绩复查申请表模板(见附件),其中英语务必注明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务必注明数学一、二、三,并将本人准考证扫描粘贴至指定方框内。电子邮件标题标注为“硕士成绩复查”。
成绩复查后,我校将在3个工作日内统一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考生本人复查结果,请保证所填电子邮箱准确、联系方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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