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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大EMBA港澳台招生正式开启

来源:EMBA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11-29 09: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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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浙大EMBA港澳台招生正式启动,重要时间点确定如下:

  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作补报;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3月20日至4月13日;

  初试时间:

  2019年4月13日至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4日9:00-15:00进行

  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法律、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公布。

  二、报名方式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网上报名编号;

  有效身份证件;

  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关于初试

  初试时间:

  2019年4月13日至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4日9:00-15:00进行

  初试科目: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但不得超过6小时)。

  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等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

  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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