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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华南理工大学EMBA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的通知

来源:EMBA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5-17 09: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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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2018EMBA拟录取考生:

  你们好!祝贺大家成为华南理工大学EMBA拟录取考生!

  为顺利完成录取阶段的相关程序,请仔细阅读以下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录取手续的办理工作。

  1.《政审表》

  ①拟录取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用户号为考生编号或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打印《政审表》后提交至考生现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由该单位就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现实表现、工作、学习、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作说明并由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通过机要(或者邮政EMS,不接受其他快递形式)寄出。邮寄通讯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210,联系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711340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将定期更新考生政审表和人事档案寄达信息,各位考生可在系统内查询。

  2.《华南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①《华南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我们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拟录取同学,协议书要求单面打印,一式三份。

  ②考生本人需在协议丙方处签名,用人单位(乙方)签字盖章。

  ③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扫描,再按要求上传至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④同时,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协议一式三份寄送或交回EMBA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协议书邮寄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12号楼215,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87110367。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表和协议书,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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