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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大EMBA港澳台招生进行中

来源:EMBA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1-29 15: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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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校计划在303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000余名,对香港、澳门、台湾人士的招生名额不限。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学费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攻读类型:非全日制

  专业类型: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

  学费标准:420000元/生·全程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除特别注明的之外)。

  (一)初试时间:4月14-15日,地点:各报名点。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25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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